央广网西宁7月13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青海省研究制定了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和认定表。
长期以来,青海省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存在程序复杂、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实现全省统一之后,将简化认定程序,全面取消主管医保院长签字、职工参保单位审核盖章和2-3家医疗机构定点限制,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开通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刷卡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即时结算。将提升认定效能,全面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证》办证环节,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以系统录入标识为准。认定实行即来即办,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购药,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据了解,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下一步将依托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认定受理方式由经办大厅受理逐步向定点医疗机构受理、个人医保APP申请受理转变,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打造更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切实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