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西宁市城西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标志着我省首个“河湖长+检察长”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建立,这是创新依法治理河湖的新模式,将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助力河湖治理管护,构建主动对接、共享共治河湖管护的工作格局。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是西宁市城西区依法治理河湖的创新举措,能够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河湖管理工作。今后,城西区河湖长办、检察机关、各成员单位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促使西区各级河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高质量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当日,还签订了城西区“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落实协议书,将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河制度、培训调研制度、公示制度、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联合宣传制度等。并继续坚持“河长主导、系统治理、一河一策、一源一策”的原则,找准问题,列出清单,两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清河、净水、护岸、保水等专项行动,从而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的转变,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共同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记者 倪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