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9月15日消息(记者 汪晓青)9月15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宁市将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面向西宁市各县区所属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含城镇社区)进行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程序择优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岗位管理,首批公开招聘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
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新闻发布会(央广网发 汪晓青 摄)
据西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曹顺清介绍,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属青海省首次,旨在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优势,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根据《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此次试点工作按照“事业岗位、专编专用、择优选聘、动态管理”的工作思路,确定了核定专项编制数量、开展专项公开招聘、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日常管理4个方面的试点内容。
据西宁市委编办副主任刁宏科介绍,此次试点工作测算了目前西宁市各县区符合资格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人数,今年首批聘用数量按照符合条件社区党组织书记人数70%的比例确定。试点所需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此部分编制实行单列管理,每2年进行动态调整。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点公开招聘的对象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采取资格审核、考核测试、组织体检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开展考察政审,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在考核管理方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升、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奎表示,为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后需在社区岗位工作5年以上,期满后可继续聘用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方式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或内设机构任职。在落实人员待遇上,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所聘岗位兑现事业单位工资,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目前,西宁市委组织部、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下发《关于2021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将于10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开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