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韩某赔偿赵某12000元,取得对方谅解。近日,济南槐荫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带客户看房没想到屋里有人
2015年7月31日晚7点左右,济南某房产经纪公司绿地新城店的工作人员赵某按照约定,与同事齐某一起,带领着租房客户来到德裕家园小区二区某单元楼看房。
“租房客户对1905室不太满意,我告诉齐某去看看1906室有没有人,如果没租出去,让客户一起看看。”赵某说,这两套房的房主把钥匙放在中介公司委托出租。赵某敲了敲1906室的房门,无人回应,随即,他就拿起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你是干什么的?”见突然有人进来,王某大喊一声。两天前,王某和男友韩某来济找工作,通过中介,租下了1906室。事发时,她和男友刚吃过晚饭不久,韩某在厕所,因天气热,她没穿衣服,也未开灯,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事情。
她并没有听到敲门声,当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身高1米78左右的小伙子突然进到屋内时,她惊叫起来。“哎呀,你这里租出去了,我是带客户看房子的。”赵某也吓了一跳,见屋内有人居住,急忙关上了门。“我想在门口给对方解释下。”他没有立即离开。
以为遭遇抢劫拿菜刀砍人
听到王某的惊叫声后,韩某连忙跑出厕所,见客厅内出现一陌生男子,女友也没穿衣服,“我以为是抢劫的。”韩某很是气愤,也夺门而出,将对方拽回屋内。
赵某说,他被拽回房间后,韩某问他为什么有房门钥匙,他告知对方自己是正规房产中介。“对方不听解释,那名女子向我要钥匙,我没有给。”随后,双方发生激烈争执。
争执过程中,赵某电话响起,刚要接电话时,王某试图抢其电话,双方争抢起来。韩某随即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向赵某左肩部、左臂外侧上端等位置,继续向对方要钥匙。“双方僵持了约10分钟,对方见我流血过多,才让我离开。”赵某说。
后经鉴定,赵某左肩一长约16cm皮肤裂伤,可见三角肌断裂。左上臂近端外侧有一长13cm缝合创口。肢体皮肤一处创口长度超过10cm,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6年3月18日,被告人韩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另据了解,韩某出生于1992年,滨州人,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
济南槐荫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起,韩某系自首,且自愿真诚悔罪,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此次犯罪系初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犯罪较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