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7月5日消息(记者傅闻捷)据中国之声《直播中国》报道,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今天(5号)发布了共享自行车的三项团体标准,取消了对70岁以上年龄的限制。请听央广记者傅闻捷的报道。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今天(5号)发布了共享自行车的三项团体标准,主要包括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和服务规范三部分的内容。
团体标准规定,用户年龄应在12岁以上。而对于征求意见稿中70岁以上年龄需要开健康证明的要求,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则取消了对70岁以上年龄的限制。据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介绍,取消年龄限制是由于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谁来开证明,医生愿不愿意开都是问题。此外,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团体标准还规定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
团体标准还明确了共享自行车的互联网属性。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将共享自行车的定义改为 “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
同时,团体标准保留了共享自行车“三年强制报废”的规定。对此,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表示,由于共享自行车的使用频率远远大于社会个人拥有的自行车,从已经投入市场运营的共享自行车情况分析,预期寿命超过三年的共享自行车品种比较少,强制报废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结果。
报废车辆的零件如有利用价值的话,是否可以重新拼装投入市场呢?发布稿减去了意见稿中“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的限制。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表示,删减的目的是将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的权利和责任交有企业判断。
此外,规定还明确,共享自行车企业需要按照车辆总数不低于5‰的比例来配备维保人员,并对共享自行车的防腐蚀性能,以及支架、泥板、锁具等零部件的配备做了规定。
据了解,共享自行车的三项团体标准是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与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在上海的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今天都自愿签订了《社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承诺书》,对执行三项团体标准做出了公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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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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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