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6月14消息(记者吴善阳 唐奇云 通讯员焦苇)今天起至16日,上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启动了对嘉定区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工作,嘉定区副区长王浩作自评汇报,市教委主任苏明,国家督学、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督政组组长薛明扬,嘉定区区长章曦,区人大、政协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自评会。这标志着上海全面启动对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工作,将有力助推上海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本次督政是继上海2014年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后的又一次工作推动,也是本市新一轮综合督政工作的首次起航。之所以选择嘉定作为先行区,主要基于嘉定区委区政府立足“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定位,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区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教育发展的工作责任,支持和参与教育工作的协同性;区域教育主动对接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以“文化铸魂,科技提升”为特色的改革发展具有整体性等三方面优势考虑。
据悉,上海自2007年起至今,已启动了两轮综合督政,教育督导在建立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自评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动重大教育政策项目扎实落地、督促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14年上海16个区县在全国率先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关于对区县政府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综合督政工作(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本轮综合督政拟用5年时间对16个区政府开展第三轮综合督政工作,重点突出以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教育规划为主线,重点围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前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学生健康促进工程暨体教结合工作、语言文字工作等6大主题开展,并结合区域实际,对某一区域实施3个主题项目组合的综合督政。旨在通过督政工作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把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车之双轮”,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上海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质发展、公平发展、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在当天的会上,苏明主任对嘉定区全面落实区域教育现代化的主体责任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嘉定区要以本次督政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在下一步推进教育改革中,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正确价值引领,积极回应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要立足“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定位,全区上下共同全力服务于“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努力回应区域群众对优质、可选择教育的强烈需求,让嘉定老百姓享有由教育事业带来的更多获得感和更高满意度。二是强化主动担当意识,纵深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各职能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自身肩负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使命和责任,做到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始终把促进教育公平、扩大教育供给、畅通学生成长成才渠道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优先选项,不断提升区域教育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三是强化系统综合思维,凝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同向合力。以接受综合督政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建立教育改革整体顶层设计与激发基层创造活力相统一的压力动力传导机制,引导各部门、校长、教师等理解改革、参与改革、落实改革,举全区之力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力打造“品质教育”,真正实现“促进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的发展目标。
在为期三天的实地督导检查中,市综合督政组将重点围绕嘉定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学前教育发展以及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等三方面情况,通过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实地督导;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委办局、校长、教师座谈会;专用网络平台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嘉定区开展全方位督政,以期对嘉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综合把脉。
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上海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教育工作,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
当前,上海教育在中央先行先试政策的激励和支持下,争当国家教育改革排头兵,率先启动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力争到2020年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有力支撑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卓越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上启动综合督政工作,是对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有力回应,是推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个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是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更是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