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引导机制,引导促进高校精准合理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建立保障机制,促使学生选考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相统一。
据介绍,作为全国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之一,上海“新高考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经过三年稳慎有序的推进实施,改革的各项既定政策措施平稳落地并取得预期成效。
意见明确,建立引导机制,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按照国家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对于确需物理学科基础的理工类专业,在沪招生院校须体现引导考生选考物理科目的明确要求。调整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由在沪招生院校提出,经上海市教委认可备案后,统一面向社会发布,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为使学生选学选考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更加匹配,意见明确,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作为“调节杠杆”。基本规则是: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多于保障基数时,以实际参加该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实际情况,目前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自2018年高考招生录取时实施。
据介绍,根据2013-2017年在沪招生院校理工类专业录取人数,物理选考科目保障基数为1.5万,基本满足招生院校在沪选拔培养理工类专业人才最基本生源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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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