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9月10日消息(记者傅闻捷)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伴随着长租公寓的兴起,相关投诉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8年至今,市消保委共计受理长租公寓相关投诉近1400件,同比增长近3倍。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关于长租公寓的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居住安全难保障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向消费者提供符合人身安全、健康的房屋是长租公寓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义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疏于对装修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把控,为压缩周转时间,装修完毕即上架租赁,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居住安全,相关投诉150余件,占10.7%。如消费者投诉上海自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提供的房屋装修气味严重,引发消费者呼吸道疼痛、眼部不适、头痛、乏力等症状,由专业机构检测,房屋甲醛和苯含量释放数值较高。
押金退还不守约
长租公寓中介服务机构需要收取消费者的租房押金,在租房期满后予以归还。根据投诉,部分中介机构违反押金退还约定,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相关投诉730余件,占52.1%。如300余名消费者先后反映寓见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未按“15个工作日”的约定期限退还押金,公司还采取消极方式回应消费者催促诉求,拖延时间平均长达3个月。
资金征信存风险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部分长租公寓中介服务机构误导消费者通过与其合作的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以消费者的信用风险换取其资金保障。一旦经营不善,极易造成消费者面临个人资金或征信风险,相关投诉330件,占23.6%。如4月,上海歆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向房东缴付房租,导致一些尚处于租房合同期内的消费者,不仅遭遇房东强制清退,还因租赁合同绑定贷款而面临个人信用风险。该事件引发160余名消费者投诉,公司却迟迟不予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长租公寓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消法》规定,依法履行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一是重视消费者安全、健康权益,采取使用环保材料、检测空气质量、公示装修时间等合理措施,保证长租公寓用房符合安全标准,便于消费者自主选择;二是秉承诚实信用原则,设置公平、合理的格式条款,按期、按量退还消费者押金等款项;三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贷款,增加消费者资金及信用风险。同时,我委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长租公寓市场的监管,针对行业准入门槛、房屋安全和卫生标准、资金防控等方面建立相应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