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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大力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2019-07-15 13:54:00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自2017年底启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以来,北京等10个试点城市已开展相关项目155个,上海、天津、青岛等大中城市也积极进行管理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2017年底印发《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0个城市在试点过程中确定公布历史建筑3000余处,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155个,启动研究课题32项,制定出台法规政策文件20多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近20亿元,举办各项宣传推广活动220次。

  上海等非试点城市也加大力度、对标国际、持续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目前已初步实现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预期目标。以上海为例,上海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率先于全国在健全政策法规、体制创新、机制突破、管理精细等方面深入探索,并在分类管理、全过程监管、技术攻关、工匠培养和民生为本、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等多个维度开展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取得了保护与传承、修缮与更新、开发与利用的一系列实效。城市建设实现了从“拆改留”到“留改拆”的转变,营造出“保护、保留、保障”和全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巴黎、东京等拥有丰富历史建筑保护经验的国际城市也竞相赴沪交流合作。

  业内专家指出,虽然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系统性机制探索任重而道远,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在产权问题方面,大量历史建筑产权结构复杂,权属不清晰,保护责任人难以确认,对于物权转移的保护管理方式仍需探索创新。

  其中,对于历史建筑破坏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不足是各大城市在探索中普遍反映存在的突出难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违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处罚上限为50万元,但在很多实际案例中发现,这一上限处罚金额远不能达到有效的惩械作用。”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曾浙一建议,通过法律手段制止违法行为,可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对违法行为造成保护建筑严重损坏行为的,在采取行政执法处罚的同时,也应考虑与司法刑法结合,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和宣传警示效能,并可纳入诚信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林馥榆

多地大力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自2017年底启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以来,北京等10个试点城市已开展相关项目155个,上海、天津、青岛等大中城市也积极进行管理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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