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12月24日消息(记者杨静)为迎接建党百年,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和中共四大纪念馆建设,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革命文物。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

  主要征集与中国共产党在创立和大革命时期的革命活动,特别是与中共四大相关的文物、史料和藏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纸质史料。以纸张为载体反映中国共产党创建和早期发展等活动的历史资料。比如中共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等重要会议文件、档案、图书、报刊等;中共四大代表、与会者以及中共早期领导人的日记、手稿、自传、回忆录、信件等;反映国民革命军东征、北伐、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等军事活动的地图、作战电报、战场日记、指挥文书、会议纪要,以及邮票、粮票、钱币等各种票据等。

  2.实物史料。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五卅运动、三次工人武装起义等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各类实物凭证;早期中国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参加革命活动的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服装、配饰等;1920年代全国各地人民参与、支持革命活动的各类勋章、奖章、奖杯、奖牌、纪念章、徽章,革命政权发布的标牌、印章、公文等。

  3.影像史料。记录中国共产党早期重大历史事件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照片、电影胶片、录音、录像;与中共四大代表、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有关的人物肖像、合照等历史影像资料。

  4.其他史料。其他与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有关的,具有展陈价值的史料和线索。

  征集方法

  文物征集面向社会各界,包括革命英烈后代、民间收藏家及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1.无偿捐赠。社会大众征集坚持自愿原则,鼓励集体和个人无偿捐赠。对捐献有价值文物、史料者,中共四大纪念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文物一经使用,在展柜中永久具名。对于捐赠文物价值较高或数量较多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原件复制。对部分不方便捐献的文物史料,可提供原型供制作复制品或拍照、复印、摄像制成图版、视频展出,对文物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

  3.限期寄存。对有展出价值但不便长期展陈的文物藏品,可以委托纪念馆进行管理保护和在适当时期公开展陈,对寄存单位和个人颁发纪念证书。

  征集要求

  捐赠人需确保文物史料的历史真实性、拥有唯一性和来源合法性,并对每件文物史料的历史来源、流传经历、历史意义等提供相应文字说明。

  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中共四大纪念馆

  联系人:黄明、顾圣莹

  联系电话:021-60821050、021-60821097

  邮箱:sd1925@126.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