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25日消息(记者傅闻捷 唐奇云)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5日)下午举行的通气会上获悉,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海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通告内容公布如下: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尹建岗解释道,通告在内容方面,总的可以概括为:实施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性限行。
从限行范围来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限行车辆方面,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制通行的车辆是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限行方式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此外,尹建岗针对交警执法管理方面介绍道,对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也就是俗称的“电子警察”执法,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对行驶中的车辆不予拦截,对处于停止状态的,进行宣传劝导。对限行时段内在相关限行区域周边道路“掐点”等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严格管理,对违法停车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限行时段前未及时驶离限行区域的,应当将车辆就近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点,不得继续行驶。因紧急就医等特殊原因违反《通告》规定的,可以事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将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处理。
尹建岗建议,注意科学调整出行时间,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及时调整出行方式。不要在限行区域周边道路“掐点”等候,这既不利于交通安全,又影响通行顺畅。请限行时段位于限行区域内的外牌小客车车主或驾驶人提前将车辆停放至允许停车的地点,避免妨碍交通。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车主或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APP,以便及时获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送的短信提醒告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