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的沃尔玛不再支持支付宝支付,只能用微信支付。沃尔玛中国对此回应称,从3月15日起,沃尔玛华西区和微信达成深度合作关系。沃尔玛在华西区(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的门店暂时停止接受支付宝支付。(3月23日《成都商报》)
以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已成为当下支付方式的主流。作为连锁商超巨头的沃尔玛,却将支付宝“下架”,导致的结局有二:对于同时绑定了二者的消费者而言,只能够选择微信支付,将支付宝支付功能搁置;对于只绑定了支付宝未绑定微信支付的消费者而言,如果又没带卡与现金,则将被华西区的沃尔玛拒之门外。无论哪种,都干涉了消费者的支付方式选择权,给其带来不便,损蚀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顾客就是上帝。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尽可能地给消费者提供便利,本当是商业常识。沃尔玛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却原来别有玄机。沃尔玛是京东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2.1%。腾讯则是京东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1.25%,三方具有一定的关联度。继京东停用支付宝但支持微信支付之后,沃尔玛也就选边站队,与腾讯微信达成所谓“深度合作关系”,三方呈现出抱团态势。
另一个不能不提的背景是,阿里入股了联华超市、高鑫零售等商超企业。
可问题是,“神仙打架”又岂能让“凡人遭殃”?腾讯、沃尔玛等企业和阿里等企业在新零售赛道上展开竞争,又岂能去干涉消费者的支付方式选择权,败坏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把消费者也裹挟、绑架上商战的战车?
很多人大概还记得,在去年9月清华大学的洞见极智论坛上,腾讯掌门人马化腾还表示:BAT之间确实产生了一些恶意竞争,导致有些创业者不得不站队,“但大家看满大街的移动支付,我们其实并不排斥另外一家……为什么要排他……希望业界更加健康。”
马化腾之所以拒斥搞排他、竖壁垒,无非一是因为开放式的充分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能助推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等各个方面寻求进步,于企业自身、于社会都是有利的。而这也会在客观上促使企业以服务消费者为导向的,“讨好”消费者,于消费者也是有利的。
言犹在耳,反转却来得如此之快,实在讽刺。
按照一般商场规则,移动支付巨头自身产品不支持对方的支付方式无可厚非。不过,其投资公司打着“深度合作”的旗号,枉顾消费者利益,强迫消费者选择自家合作伙伴的支付方式,就不厚道了。而现实中,这种站队屡有发生。比如盒马鲜生不支持微信支付,京东完全停用支付宝,美团也曾经隐藏支付宝。
这些企业似乎忘了,用微信还是支付宝支付,应由消费者说了算,用不着任何企业越俎代庖,替消费者作选择,更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选择。
在互联网领域,消费者被商战裹挟,权益受侵损的剧目,这近十年来可谓历历可数。远如发生在奇虎360和腾讯之间的“3Q大战”,都是强迫用户“二选一”,搞得用户电脑桌面上一片硝烟弥漫;近如顺丰大战菜鸟、科大讯飞起诉百度、天天快递起诉京东……层出不穷。
也因此,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版,特别新增了关于限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其第12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诸如“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等等。京东、沃尔玛将支付宝支付下架,只支持微信支付,有没有“触法”呢? 还需要监管部门尽快依法介入,启动调查,给出答案。
虽说“商场如战场”,但无论商业竞争是如何激烈,商战之火如何蔓延,都不能蔓延到消费者的头上来。(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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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