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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强化兜底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

2017-10-17 15:39:00来源:陕西日报

  根据陕西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民政跟着扶贫走、低保围着脱贫做、整改聚焦问题抓”的总体思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

  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陕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相关制度保障范围。印发了《关于下达市级兜底脱贫季度考核点评相关分解指标的通知》,成立了兜底脱贫专门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对各设区市兜底脱贫工作进行考核。

  推进两项制度衔接,精准认定兜底对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家庭的精准识别,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原政策继续享受12个月的农村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还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时限;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7类人员,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到70%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对建档立卡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全省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015元,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3210元,月人均补助189元。

  落实相关政策,确保特困群体得到救助。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类别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今年1-6月,全省共实施农村医疗救助24.9万人次,支出资金3.59亿元;共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3万人次,支出资金1.8亿元;省级下拨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1266万元,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和运转维护资金7938万元、配套设备资金2000万元、护理设施改造资金1163万元;开展了“全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劝返复学134人,登记户口1671人,为6264名无监护能力的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将849名符合救助条件、社会福利政策的农村留守儿童及时纳入了政府保障范围;建立并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今年省级已安排5.07亿元,为81.9万困难残疾人、34.51万重度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了补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2835万元,资助建设18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有162家社会组织积极加入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已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为13个贫困县光荣院下达维修经费97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门诊室、护理室,购置医疗器械设备等;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1.2亿元,资助新建10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

  制定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低保资金补助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提高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标准。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2018年起,利用3年时间,使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道德评议”有机结合的意见。完善深度贫困地区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从2018年起,陕西省给民政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民政项目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项目建设。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农村幸福院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快实现全覆盖。

编辑: 刘宴熙
关键词: 陕西省;民政厅;兜底

陕西省民政厅:强化兜底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陕西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民政跟着扶贫走、低保围着脱贫做、整改聚焦问题抓”的总体思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