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9月17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王丽)“感谢检察机关给我儿子找到这所矫治学校,让他从此远离那些不良朋友,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人。”近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唐某的父亲对陕西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唐某,犯罪时17周岁,因结交不良朋友,法治观念淡薄,盗窃他人数额较大财物触犯刑法。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过仔细审查证据,对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唐某的事仍记挂在承办检察官心中。经了解,唐某母亲需照顾年幼的弟弟,父亲经常外出务工,均无暇照管唐某。对唐某所犯的错误,其父母也深刻认识到对子女管教的疏忽,但迫于生活压力,无力对唐某实施管教,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唐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经唐某父亲的申请和唐某本人同意,该院通过多方沟通考察和精心筛选,决定选取四川省广元市正德学校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唐某的观护帮教单位。

9月8日,该院检察官和法警一行4人陪同唐某父亲将唐某送往四川省广元市正德学校,并同正德学校签署了观护帮教协议,确保对唐某的帮教顺利实施。经与正德学校老师的沟通交流并参观了校舍,唐某父亲表示非常放心将儿子放在正德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同时,唐某也表示会珍惜此次机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端正自己的行为,好好做人。

对唐某的观护帮教是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尝试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帮教活动。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与矫治学校的协作联系,总结经验,发挥优势,继续扩大观护帮教领域,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