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妍)6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确保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西安市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西安市五区二县根据本区县实际,在辖区内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中确定招收定向生的学校,并将统招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不低于统招计划的50%。
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西安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将公布西安市城六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为参加中考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依据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评价结果和考生本人志愿。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职工子女时,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西安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如有限制学生报考情况发生,学生可直接到区县招生办(或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投诉。如有违规阻挠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发生,西安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新生总数不得超出公布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