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张伟峰 王宝玉)记者今天(1月8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做出全面部署,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措施》紧紧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从总的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11个方面,明确提出50条工作措施,并将48项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
《措施》强调,要开展“十大行动”,推动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主要包括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开展兽药抗菌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国产婴幼儿乳粉提升行动,在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成立陕西国家羊乳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实施“明厨亮灶”,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建立学校机关负责人陪餐制度等;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过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确保覆盖率达到70%,并逐年提高;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深入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走私相关重点敏感商品的风险研判和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双安双创”示范行动,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措施》要求,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大食品地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陕西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企业标准备案公开承诺和事前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推动标准实施落地。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产地准出关和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持续推进实施食品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企业重点项目检查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开展打击食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要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压实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措施》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要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实施质量兴农计划,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进陕西省千亿级生态羊乳产业建设,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防范监管失责缺位,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全面推进检验数据共享分析项目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要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作用,强化应急处置,积极开展风险交流,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支持鼓励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措施》提出,今年(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省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风险预防体系与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