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4月15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辛轩)记者今天(15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有序复学,营造学校及周边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开展开学前校园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就餐管理,落实分时、错峰就餐管理,落实陪餐制度,做好就餐环节防控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供餐单位和学校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食品。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的资金投入,确保防控物资充足。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按照有关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法人代表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