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记者田若楠)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为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近日,陕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开展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的目标,即创建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在沿黄河流域、秦岭沿线、汉丹江流域率先开展整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探索整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培育一批全链条垃圾治理标杆镇,守牢生态底线,逐步串点成线,织线成面,构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守护网。

《通知》要求,各试点镇要切实抓好“三个清”“三个关”“三个治”“三个有”“三个一”的创建任务。首先要抓好“三个清”,即开展一次陈年垃圾大清理、清理违建、清理标牌;其次要把好“三个关”,即分类、收集、转运关;第三要搞好“三个治”,即农户治理庭院、保洁员划片治理、专职人员网格化巡查整治;第四要建好“三个有”,即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成熟的治理技术;第五要做好“三个一”,即建成一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成一个标准化垃圾压缩转运站、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省上在创建期择镇召开全省试点镇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通知》强调,对各试点镇严格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制度,陕西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不定期督查,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同时要充分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涉农资金、金融和社会各界的乡村振兴支持资金,合力推进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