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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让执法更有力量

2017-12-18 09:20:00来源:天津日报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安监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不仅是执法者、普法者,更是遵纪守法的示范者。

  对此,西青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聂鹏就体会很深。他表示,该执法队是2016年初设立并开展工作的,主要负责西青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的执法监察。

  聂鹏最大的体会就是,对于一线执法者而言,新《安全生产法》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法律与时俱进,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了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例如,老《安法》“并处”较少,新《安法》大多可以“一并处罚”,并赋予了必要的强制性规定和强制措施,这对于违法行为是一种震慑,解决了“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当然,罚款只是手段,但不是目的,真正的目标是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这个执法队伍通过向企业普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一起监督安全生产。从西青区的情况看,接到群众咨询建议的电话越来越多,社会各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企业遵法守法的意识越来越强。

  聂鹏回忆说,某化工企业经营切削液、清洗液等,部分原料属于危化品,但企业并不具备经营许可证,只是“打擦边球”在经营。为此,工作人员通过客观取证、耐心讲解、细心普法,讲明利害关系,最终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危害,在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之前,清理走了全部的原料和产品,消除了安全隐患,由此通过以法服人,让企业负责人做到心服口服。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不仅约束经营主体,同样也约束执法人员。聂鹏说,“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就需要安监干部以‘愚公移山’的恒心、‘滴水穿石’的韧劲,敢抓善管的责任担当,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让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者认识到执法不是来找麻烦和挑刺儿,而是帮助他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当前,安监系统正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监管干部就是要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平凡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

编辑: 刘阳

新《安全生产法》让执法更有力量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安监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不仅是执法者、普法者,更是遵纪守法的示范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这个执法队伍通过向企业普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一起监督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