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天津市认真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就业质量,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就业见习、创业扶持、困难帮扶等措施,多渠道扩大就业。二是加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盯住以“互联网+”、人工智能、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三是加大目标责任制落实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监督。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就业45.4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4.8%,城镇登记失业率3.5%,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发挥好“两个作用”。一是发挥好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企业培训中心、师带徒、新型学徒制、项目定制等模式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截至11月底,已认定156家企业培训中心。二是发挥好政府购买资金的激励作用,将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养老护理员等268个职业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截至目前,全市有14.3万名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好高技能人才的引导带动作用,开展“海河工匠”遴选,从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选拔10名行业领军、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