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17起涉疫情案件进行集中通报:乘坐高铁来津的卢某存在感冒发烧症状,在逃避疫情排查过程中造成警车失控撞到路边隔离带,导致警车受损、车内民警受伤,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被依法批准逮捕;醉酒人穆某乘坐公交车时拒不佩戴口罩并辱骂司机,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民警,用脚踹辅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疫情面前,容不得半点“任性”。这些案件中,有人不配合疫情排查,也有人刻意隐瞒接触史、瞒报病情,凡此种种,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不负责任。无论是隐瞒还是不配合、不防护,无论“辩解”的理由是什么,都抵不过“不重视”的事实。
特殊时期的“任性”,害人害己。不久前,四川雅安一位患者因未报告、未隔离、隐瞒行程致百余人密切接触;福建晋江一男子隐瞒行程吃宴席更是致3000余人隔离监测。在我们身边,也不乏类似案例。近日,就有一外省来津人员曾与疫源地人员有过接触却故意隐瞒,导致就诊医院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多人被隔离观察。这样的“无知无畏”,很可能让自己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陷入危险境地,更可能给他人健康无端带来伤害,无疑是在拿生命当儿戏。
特殊时期的“任性”,于法难容。日前新冠肺炎被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对于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天津市也明确,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不遵守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处置。在法律面前,在公共利益面前,只有遵守的义务,没有任性自私的权利,罔顾公义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阻断疫情传播,需要人人预防、全面预防。每个人都是抗击疫情的重要环节。坚决丢掉“任性”,时刻握紧“自警”,人人守好自己这道防线,我们就能把疫情防控的“网”织得更密、织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