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10-25万
新措施实施后,区域内首次通过认定或由外省市整体迁移至生态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规模大小,能得到15万至25万元奖励,用于企业发展。对于资格期满、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企业,生态城将给予10万元奖励;如果当年未连续认定,只要后续能再次申报通过认定,生态城也将给予10万元奖励。这意味着,只要能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就能拿到持续性奖励。
针对科技创新载体引育 每年最高奖励100万
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对新动能的引育。为鼓励生态城内的科研院所、孵化器等科技创新载体,积极培育、服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态城将提供“引育奖励”。从培育上,凡是区域内的科技创新载体,每年新增(申请获批)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态城将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从引入上,科技创新载体每整体引进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一次性得到5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针对专业服务机构 每年最高奖励80万
为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区域内的科技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生态城将给予帮助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再认定的专业服务机构相关奖励。每成功帮助一家企业获得资质,专业服务机构将能得到生态城给予的1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可获奖励80万元。
引育有诚意 做大做实新动能“底盘”
自区域开发建设以来,生态城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出台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激发区域创新活力。去年,生态城实施了科技创新“新四条”,实现了对原有科技创新促进政策的“升级”,涵盖了技术研发、孵化、转化、产业化等各个阶段。其中,企业首次认定且在生态城区域内实际办公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可得6万元奖励;首次被认定为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可一次性获得20万元、50万元补贴;“生态城创新之星”可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等亮点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区域科技创新活力。
此次出台的措施是对生态城现有科技政策的有力补充,彰显了生态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育诚意,有利于做大做实新动能“底盘”,推动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