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守搬迁初衷,严守政策底线,各项工作总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组织力量对河北省丰宁、沽源、涞源、阜平等4县开展实地核查,并结合县级自查、省级抽查情况,对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评估。

  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十三五”以来,河北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高层推动,统筹各方力量,以“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为重点,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为目标,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后续扶持等配套政策措施。

  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全部入住并实现脱贫。“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应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1981户135214人。根据核查,河北省已按计划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建设集中安置区330个,集中安置114675人。城镇安置68170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50.5%;农村安置67044人,占建档立卡搬迁人口49.5%。

  初步统计,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7232元,其中最高的赤城县达到10832元。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6247元,预计全年收入可较大幅度超过去年水平,2020年底前均可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部实现脱贫。根据国家核查组对80户建档立卡搬迁户入户抽查访谈结果,截至2019脱贫年度已全部实现脱贫。

  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改善。通过配套新建或存量共享等方式,为搬迁群众提供了一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社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初步统计,全省配套新建义务教育学校20个、幼儿园47个、卫生所88个、综合活动室158个、文化活动广场215个,安全饮水到户率、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通信覆盖率、中小学生就学条件改善率、就医条件改善率均达到100%,较好解决了搬迁群众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搬迁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贫困劳动力家庭实现至少一人稳定就业。结合各县资源禀赋和安置方式,制定了产业发展及务工就业增收方案,全省共配套新建产业园区(项目)632个,依托利用原有产业园区(项目)75个,330个集中安置区实现了产业园区(项目)全覆盖。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有效促进了搬迁劳动力就业。全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2.98万户5.5万建档立卡搬迁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100%。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在村社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改善搬迁群众生活卫生习惯、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使搬迁群众较好地融入了新环境、适应了新生活。(涞源: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 潘文静 通讯员 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