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6月22日讯(记者 次仁片多)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减税政策决策部署,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2021年一季度,我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达5973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4343.5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2.40万元。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惠及面达到100%。
从总量来看,一季度,我区共有55502户小微企业,占我区全部申报企业的88%,小微企业同比增加7165户,增长15%。分行业情况来看,一季度,我区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占比前五的行业依次为:批发零售业204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839.56万元;建筑业113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304.36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6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766.53万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8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968.32万元;房地产业156户,减免企业所得税640.63万元。
据自治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下一步工作中,自治区税务局还将不断优化便利减税举措,简化办税流程,精简纸质资料;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电子税务局应用;认真落实“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等便利措施,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用简便的办税体验,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