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完成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5项重点任务,涉及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运行管护、信息化管理能力、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
及时开展水库安全鉴定。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优化安全鉴定程序,强化鉴定成果核查,提高鉴定成果质量,有序完成“十四五”期间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完善退出机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按有关规定经技术论证和审查批准后进行降等或报废。
有序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库方面,对已列入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小型水库方面,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2020年前已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和“十四五”期间经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安全运行。
《意见》提出,建成覆盖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系统,完成小(1)型和坝高10米且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意见》明确,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