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7月15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该市将于2022年年底前,试点建设6个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完整社区。
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并随文印发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根据文件,完整社区是指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统筹配建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超市、慢行系统等设施,与十五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万-1.2万人口规模为宜。
据悉,厦门此次试点旨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6个试点社区分别是:思明区深田社区、湖里区东渡社区、集美区盛光社区、海沧区未来海岸社区、同安区城西社区、翔安区新兴社区。目前,试点工作已于今年6月份启动。
根据《方案》,打造完整社区,要制定“一社区一方案”的改造方案,全面开展社区范围内闲置或低效用地、小微空间、临时建筑腾退用地、公共房屋及公房、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及人口结构、公共空间现状、公共配套建设情况、片区历史人文要素、居民需求和意愿等基本信息普查工作,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
《方案》规定,要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倡导由街道(镇)委托专业物业机构先行介入,接管社区内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及周边片区,开展短期托底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