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8月20日消息(记者杨菡)7月1日,云南省旅游业协会、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共同发布《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这个提示发布没几天,央广网记者接到江西游客罗先生反映,他参加了五晚六天的昆明-大理-丽江旅游团,旅途中发生的事情让他五味杂陈。


墨翠貔貅和购物发票


  3280元“请”个墨翠貔貅
  罗先生回忆,这次旅途大理段的导游叫阿布。行程第一天,阿布在车上说不允许用手机拍他,还要看大家“支不支持”他的工作,如果不“支持”就翻脸,之前有游客不配合,司机不准上车。第二天,阿布上车就说,他知道昨天车上有人举报他,如果今天再举报,他就要搏命了,他说他是有刀的。
  在大理去玉器店之前,阿布向游客强调:云南的玉买一块少一块,买到就是赚到,养生保平安转运。7月15日,在大理喜洲购物店,阿布很认真地对着一个墨翠貔貅向罗先生介绍:“貔貅是招财的,只进不出。您买的是开过光的,现在用100块钱包住,再放进红布包,不要让人看也别让人模,你一路带回家,就把财气带回家了。”
  见到记者后,罗先生从贴身小挎包里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小红包,再从小红包里拿出一个揉成团的红色百元钞票,展开钞票,里面露出一个黑色的貔貅。罗先生说,导游气势汹汹的态度、贴身紧逼的“服务”让他不得不买下这个貔貅,并照他所说的办法对貔貅做了包装。
  大理行程结束,在送游客去丽江前,阿布告诉一车的客人,感谢大家在大理喜洲购物店的支持,这一车客人消费排名不是倒数。
  到达丽江后,罗先生丽江行程的导游告诉大家,他们这车购物排名其实很靠前,阿布很开心。罗先生一行到了丽江后,也被带到了购物店,不过导游没有大理导游那么“厉害”,他没有再购物,一行人参加了每人230元自费的拉市海茶马古道骑马游,玉龙雪山的索道费用等也是自费。

  旅游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高效退货
  行程结束后,罗先生向央广网反映,希望墨翠貔貅的款项能够退给他。
  记者就“导游胁迫购物”一事咨询大理州文旅局局长赵薇,赵薇表示,大理州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低价游、诱导购物、胁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游客如对购买的货品不满意,可在30天内通过“游云南”APP退货。
  大理州文旅局副局长李庆敏受委派处理此事,李庆敏表示,他们将积极配合罗先生退货,同时会调查涉事导游、旅行社,一有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大理州文旅局共接处“游云南”APP有效投诉1147件,已全部办结,平均办结时长58.8分钟。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万人次,检查涉旅市场经营主体2.6万家次,导游800多人次,查处涉旅行政案件232件,罚款51.77万元。
  7月21日,罗先生告知记者已收到退款,对云南旅游主管部门的高效率表示很满意。

  疑似不合理低价团惹祸
  在云南严厉整治旅游乱象的大背景下,罗先生为什么还会有如此遭遇?
  罗先生说,他们一行参团费用由在云南的老乡支付,孩子的费用是1200多元,成人的费用是200多元,他并没有拿到费用票据和旅游合同。罗先生2008年曾经参加过昆大丽五晚六天游,当时的价格是1500多元,这一次的低价让他很吃惊。由此,他对旅途中要多消费多购物表示理解,但是,导游“贴身盯防”式的胁迫逼购却让人不能接受。

  业内人士解读
  央广网记者就此事请教了旅游业内人士汪先生和一名导游,他们告诉记者,按照《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罗先生参团时是旅游旺季,昆大丽五晚六天成本为1670元/人起,200多元的团费低于成本一千多元,可以确定为不合理低价。
  受访导游说,导游阿布袋罗先生去的玉店是路边小店,让旅客觉得可能是当地人也会去的店,而非专门针对游客的购物点,一般这种店的返佣会在40%-70%之间,视市场行情而定。
  记者还了解到,不合理低价团要产生利润,只能尽可能请游客购物、增加游客自费项目,比如,罗先生参加的丽江拉市海自费骑马项目就没有列入《2021年旅行社云南旅游产品参考成本消费提示》旅游成本明细中。

  后续:涉事导游被罚款2000元
  在获悉该事件后,大理州文旅局积极调查取证,经过一个月的查办,大理州文旅局于8月20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李庆敏告诉记者,经查,涉事导游和某东是香格里拉的,他由西双版纳恒玖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于2021年7月12日至15日在接待“云水涧大丽汽车往返5晚6日游”团队中(团号为KMHJ-210712S-1)存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导游和某东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规定。经查明,导游和某东存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违法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情节轻微,在案件调查中也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导游和某东处以2000元罚款。

   记者手记:这不是记者第一次接到这种类型的投诉了,多年来,在云南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高压整治之下,为何还有这样的乱象?记者在这次采访中感觉老套路、老说辞依旧,不合理低价仍然在诱惑着游客,高额返佣仍然在“鼓励”导游违反相关规定。
  近年来,云南努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深入推进“旅游革命”三部曲,云南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从业者一直在为云南旅游产业奋斗,努力维护云南旅游声誉,但总还有一些类似罗先生这样的事出现,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