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看宋人有什么招?
印刷术这项科技是在古代的中国发明的,有印刷就必定有出版,有出版就面临与盗版的斗争,古人在这方面的不省心,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现在我们去一千多年前的宋朝看看。
在印刷术出现之前,还不能说有严格意义上的出版业,书都靠手抄,因此在先秦两汉时期,书都是奢侈品,“我遗子,惟一经”,那时候留下一套书给儿孙,如同留下一套豪宅,一本书的存在感比现在的书本强多了。
科技,只有无所不能的科技,才能改变读书人的命运。先是纸张问世,接下来它的亲戚:印刷术,这个神技一出现,普通读书人眼前出现一道光芒。
因为知识便于携带了,也变得便宜了,当然,抄书的人也失业了,当然,更重要的是,一个新的行业出现了:出版业。一个新的群体出现了:出版商。以印刷为基础的出版行业在宋朝闪亮登场,它有一个实体依托,就叫书坊。它既有生产车间,又有销售门店。那么,印刷品的主要销售地点在哪里呢?
既然有了出版商,那就得有广告,因为有了市场就有了竞争,北宋的出版商们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让消费者记住自己,那就得有独特的标志。为了销量,为了市场,脑洞不大开不行啊。
这个独特的标志就得印在书上,就如同如今的二维码,随时方便读者扫描,当然,现在用手机扫描,过去用眼睛扫描。最流行的“二维码”叫做“坊号牌记”,是一个小标记,里面印着说明文字。放在书本的末尾或者目录的结尾处。这字也不能太多,一行就够,标明出版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有时候还有印刷出版时间。
在南宋时候的四川,有一家出版公司名叫“眉山程舍人”公司,该公司印刷了一套《东都事略》,在该书的书页上,就申明了版权,以及向盗版行为发出了警告,“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寥寥二十个字,已经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换成现在的语言,就是说:该书由眉山程舍人公司出版发行,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版权保护,严禁盗版印刷发行。
当然,为了防止和打击盗版行为,不让非法之徒钻空子,有时候话要说得更详细明白,而且还要委托官府出面发表声明,以期取得法律上的效力,并震慑盗版分子。
瞧瞧,宋代出版商的版权意识已经相当明确,而且也有官方的支持,有法律上的规范,而对于如何打击盗版行为,也有具体可行的步骤。根据这些信息,要说宋朝人的出版发行业,已经相当完备,也不算过分。
编辑:李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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