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记者 余京津 谭淑惠 刘涛 整理
1983 年,林强在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宣传处担任文化干事。
八月的一天,林强在乐山市峨边县完成了调研任务正要返回成都。当他乘座的公共汽车路过龙池县时,突然发现前面有 人躺在公路边上,满身鲜血。他当即叫司机停下,立刻起身下车去看个究竟。原来是出车祸了,一位40 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被前面路过的货车撞成重伤,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伤者伤势严重,身上头上还直冒鲜血,生命危在旦夕。
当时,现场的群众看到伤者伤势很重,个个都傻了眼,不知所措。尤其是有的人看到伤者身边无亲无故,都害怕把自己赖住了,即使把伤者送往医院,也免不了要为她掏钱救治;有的还担心伤者一旦生命保不住,自己负不起这个责任;还有的围观群众视而不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林强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一个军人的神圣职责在他心头由然而生。他再也顾不了这么一切,他只想着自己穿着这身军装,就代表着军人的崇高荣誉,就代表着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当有群众危难之时, 军人就应该挺身而出。“我应该把她救活”林强脑子里只有这样一个念头。
时间就是生命。他来不及多想什么,招呼周围的群众一道为伤者做了简要的包扎以免伤口感染,立刻背起伤者直奔医院。当时的医院距离出事地还有3 公里路程。他不顾上出差的满身疲劳,更顾不上八月酷暑大汉淋漓,硬是在最短的时间内, 咬紧牙关坚持把伤者背到了医院。当他把伤者送进急诊室,医生告诉他:“如果再晚10分钟,你的家人就没有救治的希望了。 ” 医生还认为林强是这位伤者的家属呢。在抢救伤者的同时,医生叫林强去交医疗费用,他二话没说,在当时80 年代他的月收入才几元钱的情况下,他毫不吝啬地为伤者交付了30元的急诊费。由于伤者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了救治,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
当伤者的家属来到医院,问及他的姓名时,林强爽快地回答道“解放军”。然后便匆匆离去。林强回到部队以后,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而是作为自己的一次人生经历写在了日记本里。直到今天,我们在翻阅他的日记本时才看到20年前他那救人之命的感人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