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0日公布了一份有关广播版权的条约草案,建议将广播节目的版权保护期由目前的20年延长至50年。今年9月年会期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讨论这一草案。
新出台的条约草案延长了广播节目的版权保护期,并建议该规定将适用于网络广播,但对现行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四种特殊情况未做改动。可以不经权利所有人同意、也无需付酬的特殊情况包括:私人使用;在时事报道中有限的使用;用于教学或科研目的;广播组织为编排本组织的节目,利用本组织的设备暂时录制等。
国际上目前采用的有关广播版权的条约制订于1961年,即《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罗马公约》,该公约由国际劳工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发起,于1964年5月18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