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彭真怀) 从2001年起,吉林省针对人参生产与市场开发之间矛盾突出、效益迅速下滑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人参振兴工程。在大力开发参产品、扩大市场销量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压缩生产面积,减少产品积压,力求产销平衡。人参产业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远未达到“百草之王”应有的经济地位。
吉林人参怎样走出量增价减怪圈
吉林长白山是我国乃至世界的人参主产区,人参总产量占全国的85%、世界的70%,为富县裕民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宏观管理不到位,栽培方式落后,深加工产品单一,缺少龙头企业带动,人参产业综合竞争力逐渐减弱。吉林省年产干品人参约3000吨,总产值只有6亿多元。与韩国高丽参相比,人参年产量是高丽参的3倍,但产值只有高丽参的1/5。
我们认为,吉林省人参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观念保守、体制落后、机制不活、创新不够,导致人参产业链条被人为阻断,经营混乱现象严重、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未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人参产业深加工方面,没有大的龙头企业,小品牌多而杂乱的后果就是,精深加工不到位,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同时,各自为政的管理格局,导致竞相压价销售,市场占有率低,品牌形象不佳。同时,人参产业一直处在原料型生产和低档次加工层面,产业链条短,市场运作不规范,宣传推介不到位。
对于振兴吉林省人参产业,我们提出这样几个思路,一是要选准切入点,由政府引导推动体制创新,打造参业航母,促进技术创新;二是要围绕影响人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解决农药残留污染、有效成份含量稳定性差的问题,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三是要加强人参产业发展立法,建立全新的人参市场运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参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四是要制定有关人参方面的地方法规,规范人参栽培、加工、新产品开发和市场运作等行为,严格质量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粗放经营 人参只卖萝卜价
人参是吉林省的优势产业,其产值占全省中药材产值的1/3强,在中药材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白山脉作为我国惟一保存下来的人参起源地,种植人参已有400多年的历史,素有“人参之乡”的美誉,山参的产量、人工栽培人参的面积、单产、总产均居世界首位。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人工种植技术的成功推广,长白山区的农民开始大批涌向人参种植业。据统计,在人参生产高峰期时,全省有23个县(市、区)生产人参,种植面积达8338万平方米,人参总产量达2.2万吨。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引导,在短短的几年内,人参很快堆积如山,商家、种植者竞相压价,人参从1公斤50元跌到了10元以下,最低时每公斤只卖6元,出现了“人参卖了萝卜价”的尴尬局面。
在人参出口方面,1988年以前,吉林省人参出口的平均价格,基本稳定在每公斤40美元至50美元之间。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人参逐渐掉价,已降至每公斤12美元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韩国高丽参的价格在逐渐上升,每公斤已达到168.9美元,是吉林省人参的10倍以上。吉林省山参的价格仅为俄罗斯山参的一半;西洋参的价格也只是美国和加拿大西洋参的2/3左右。
我们的调查显示,参照韩国水平,吉林省人参产业年产值能达到100亿元。但事实上,全省的人参产业总产值仅有6亿元。由于缺少深加工环节,市场开拓乏力,目前仍以原料销售为主,以中成药和保健食品进入市场的仅占总产量的15%,在食品开发方面一直没有大的进展。吉林省人参初加工质量较差,大小人参都用来加工红参,结果是做礼品参嫌小,做投料参嫌大,客商不愿买,产品积压;加工工艺不合理,蒸参时间短,透明度差;千家万户齐加工,工艺不统一,加工设备和技术参差不齐,导致产品色泽、质地不一,质量差距大;新产品开发跟不上市场。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人参产品销售价格和市场竞争力。我们认为,吉林省人参与高丽参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科技创新的差距。因此,应鼓励建设人参加工场,改进工艺,改造设备,按市场需求进行分类加工。制订人参加工工艺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设备性能、产品分类分级的认证标准。
尽管吉林省人参产业在近几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农药残留超标、无优势品牌、集约化差等原因,近年来一直处于低谷状态。2004年,吉林省鲜人参的收购平均价格仅为每公斤20元左右,虽然较历史最低价位有所上涨,但仍没有达到作为百草之王应有的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人参作为吉林省的特色产业,要想提高产值,必须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向、条件和规律,按照国际GAP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着力强化人参生产管理,制定全省统一的规划,控制山参种植区域和总量,适当扩大西洋参的种植面积,合理开发参地资源。走精细加工、增加产值的产业化道路,实现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加工方法的管理模式。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吉林省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人参生产区域由原来的23个县(市、区)减少到14个县(市),人参留存面积由最高年份的8338万平方米调减到目前的4000万平方米,人参总产也由2.2万吨调减到1.5万吨,分别下调了52%和31.8%。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引进西洋参新品种,西洋参留存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已占整个人参生产规模的16.7%。通过推广优质高产人参栽培技术,全省有60%实现了无公害生产,大部分参场按GAP要求进行了改造,其中有3户企业通过了GAP认证,人参的质量明显提高,人参产业呈现恢复性增长的势头。事实证明,国际市场对人参产品质量要求和对农残的检测标准越来越高,进入市场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如果不改进栽培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就没有立足之地。因此,应紧紧抓住长白山区被国家确定为人参原产地保护区的机遇,严格执行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强制性标准,实现人参标准化种植。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为了振兴人参产业,提高人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吉林省科技厅于2001年启动了人参振兴工程。围绕人参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投入390多万元科技经费,启动了人参标准化及系列产品开发等科技攻关项目。吉林省已研制出土壤中PCNB和BHC的降解技术及人参PCNB加工脱农残技术,解决了栽参土壤有机氯含量偏高的问题;研制出了人参专用新生物菌肥;完善了红参加工工艺;提出了技术实用性强、增产效果明显的绿色人参、西洋参综合栽培技术,解决了人参、西洋参栽培过程中的难题。这些技术成果,对于提高吉林省人参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以及增加出口创汇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范标准 瓶颈制约待突破
在人参规范化生产方面,吉林省仍受一些关键技术制约。比如,平地栽参生产成本相对较高;适用于人参生产的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数量偏少,难以满足生产需要;人参优良品种严重短缺,种质资源工作基础薄弱;人参忌连作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参业生产用地面临枯竭;人参的综合开发及拓宽应用领域的工作仍然滞后;农残降解技术虽然已经成形,但成本还没有降低等等。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在栽培方式上,吉林省仍然采用伐林栽参、参后还林的栽培方式,对长白山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启动,毁林栽参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而人参需种植6年才能采收,采收后的参地15年内不能重茬栽参,这个特点使人参种植用地变得异常紧张。统计表明,全省参地面积年缺口达500万平方米,用地价格也比上个世纪80年代初高了10倍。我们认为,应放弃传统的伐林栽参方式,鼓励发展林下栽参,积极探索农田栽参模式,变伐林栽参为农田栽参,走参粮轮作、参药轮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应对农田栽参进行研究,制订相关的技术规程及政策,引导参农实施农田栽参。这样做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为人参生产提供用之不竭的土地资源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参皂苷、挥发油、氨基酸等含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林下栽培也是无公害栽培人参的有效途径,林下土壤腐殖质丰富,有机质含量高,播籽后的参苗有树冠遮阴,利用伴生植物调光,在不破坏植被的情况下,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成本低、质量高。从长远意义上讲,农田载参和林下栽参是解决参业用地紧张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参业经济稳步发展的根本途径。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吉林省人参种植业仍以零散农户为主体,农民采取比较原始的种植方法,缺少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生产者与经营者缺乏无公害意识,优质无公害规范化栽培技术和规范化加工技术普及应用率低。发生病虫害时,农户偏向采用高效廉价的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导致人参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突出,造成原料参优质率相对偏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在这方面,韩国的做法值得学习。在田间管理上,韩国采用先进的施肥、土壤改良等方法,保证了生产出的人参没有农药残留,而且参形和质量较好。客观地分析,吉林省有最优秀的人参种植技术人员、世界上最好的资源,但却没有把技术规范落到实处。借鉴国际经验,应研究低农残人参专用农药,推广无污染绿色栽培。同时应用自动化、生产程控化等现代手段,建立人参产业质量标准体系,强化生产质量管理,结束种植无序的状态,规范种植技术标准,降低农药残留量。
面对人参科研资源现状,作为人参生产大省,吉林省应整合现有的科研资源,组建人参研究开发创新体系,设立人参振兴工程研究中心,指导人参生产和科研开发,依靠科技创新深化人参研究,推动人参产业优化升级。应吸引国内从事人参研究的精英,构建开放式的人参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人参产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建设,提高人参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建立生产科研联合开发机制,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加大人参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除政府投入项目引导资金以外,还应建立吸引企业参加科技投入的机制,就制约人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大规模的联合攻关,以强化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为突破口,对人参及其制品进行深层次研究,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人参产业,全面振兴人参产业。同时,加强人参新产品开发的科研立项管理,着力解决单一人参产品服用不便、吸收不好等问题,强化人参精深产品开发,把新产品开发的重点放在功能性食品、国家Ⅱ、Ⅲ类新药和人参提取物上,全方位、深层次开发人参茶、人参蜜片、人参口服液等科技含量高的保健品。应用先进加工萃取工艺,在美容、洗涤等诸多方面扩大人参产品类型,提升产品层次,提高人参产品附加值。
我们深入的研究表明,吉林省人参产业集约化程度低,产业体系内各个环节没有能形成有机的联系。这种状态无法控制发展规模和质量,不能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和品牌拳头产品。在这方面,政府应加大规范人参栽培、加工等方面的力度,坚决取缔不规范的小加工厂和小市场,彻底改变个人、集体、国有参场各自为战的小作坊式的加工方式。建立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对人参产业存量资源重新进行整合,连接人参产业的各个环节,形成集约化程度高、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经营主体。在资金运作上可吸引外资,加大融资力度,解决人参产业发展资金严重短缺问题,带动人参产业发展。
整合资源 做强品牌谋振兴
我们感到十分忧虑的是,吉林省人参加工企业的品牌意识差,产品品种单一。虽有商标,却没能形成品牌产品。据悉,吉林省人参有皇封、长白、康龙、神农、新开河等牌子,各种品牌互相竞争,内耗严重,加之市场开发力度不够,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国家驰名商标和国内外市场表现突出的品牌。在市场上销售较好的参类保健品,没有一个是本省开发的产品。此外,人参销售方式落后,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营销队伍,仍处于参农自产自销状态。据统计,80%以上的人参通过广州、深圳等地的口岸外贸商出口,没能以自己的品牌面目出现。销售手段的落后,造成市场短期行为严重,商业信誉观念薄弱,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参在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据我们了解,吉林省人参仅有的品牌产品,没有能够起到推动参业发展的主导作用。虽然通化东宝、延边敖东和修正药业等大企业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但人参原料用量小,最终导致人参品牌没有做大。大多数的人参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分布分散,同行业之间市场分割,相互倾轧,经营效益低。在人参收获季节,产区到处都是收购人参的小企业。这些企业各自为战,加工厂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设备陈旧,加工人参的工艺参数不统一,缺少产品标准和规范化加工操作规程,难以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工人也是随便到劳务市场去找,这样的加工方式根本不符合越来越严格的国际标准。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认识到,开发市场、引导消费,需要大量的资金、人才、现代营销理念和市场策划等手段,而这些只有实力强大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才能做到。我们认为,应运用现代企业机制,对人参产业进行资源重组,由实力较强的企业牵头,组建参业集团,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责权明确、利益制约、风险共担、管理科学的产业经营体制,把种植、初加工、深加工到市场营销都统一到一个经营主体上来,增强资本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人参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参业集团应积极参与并组织科技创新,以开发保健功能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人参系列高科技产品为突破口,创造集团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人参的附加值和市场价格。
如何找准人参产业量增价减的症结,跳出产品多、附加值低,产量高、创汇低的“怪圈”,是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的一道难题。韩国高丽参的品牌战略,非常值得借鉴。在原料筛选方面,韩国高丽参强调原料质量,对采收时间、采收方法、原料规格等均有严格的控制;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严格,基本形成了人参产业标准化体系;统一人参品牌,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合理的运行机制,使高丽参产、加、销一体化;在一致对外方面,高丽参虽然在韩国由多家种植,但高丽参产业由韩国高丽人参协会统一组织和管理,只推“正官庄”一种品牌,各生产单位的种植、销售、定价全部由人参协会负责管理,国际宣传中形象统一,没有品牌间的混乱。
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吉林省应规范市场,扶持龙头企业,通过整合人参品牌,重点扶持2~3个精深加工品牌,变一家一户的无序竞争为在“吉林长白”这一商标下集团化品牌经营,提高人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建立人参及其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省内人参生产、加工企业按照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保护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改造。对已不适应市场需求、生产规模小的企业及其科技含量低的产品,运用市场机制逐步淘汰。吉林省已注册了“吉林长白”人参商标,首批3家企业已经开始使用这一品牌,其他人参企业也将借助资产重组等方式向“吉林长白”这一品牌靠拢。这不仅有利于改变以往“好参只卖萝卜价”的混乱局面,而且有助于把“吉林长白”打造成国际品牌,进而形成人参品牌优势,提高人参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经验表明,像人参这样的特殊产业,加工越初级,越没有市场。采用高科技精深加工,才有前景。近几年,吉林省人参资源用于医药领域较为理想,相形之下,用于食品领域做得远远不够。根据药食同源机理,加强人参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的研发,是开发、利用人参资源的关键。应着力加强对人参功效成分研究,运用现代技术,发展参类功能食品。与开发产品同样重要的是,生产企业必须强化市场营销。在不断强化营销中,打造“吉林长白”品牌。可喜的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壮大,一批有影响的人参深加工企业脱颖而出,如延边特产实业公司、辉南宏久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转化了大量的原料参,增加了附加值,提高了综合效益,带动了人参产业向前发展。“十五”期间,吉林省在增加人参品种多样性的同时,研发了一批以人参为主的精深加工新产品。如长春亚泰药业开发生产的以抗癌为主的人参单体皂甙,已经成为国家一类新药。
强化引导 另辟蹊径找出路
我们注意到,吉林省东部山区各县、市,都把人参产业视为经济支柱,形成县域壁垒的独立王国,经营分散,管理体制尚未跳出小农经济的框架。人参产业处于农、林、药监、食品等部门的多头管理之下,出现了重复立项、低水平重复建设等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同时,各县、市之间在低水平上恶性竞争,相互压价,竞相压价,导致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由此导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现行的人参产业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人参产业要想发展,必须打破县域官控的垄断局面,突破区域的限制,对企业进行改革、改组,重新组合适应市场经济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龙头企业。加大人参的市场宣传力度,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乃至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建成强大、科学、有序的营销网络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体制。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统一协调管理,尽快解决人参市场管理、质量检测等“政出多门”的问题,以保障和促进人参行业的健康发展。
有必要引起重视的是,“药物不得加入食品”这一笼统的规定,制约了人参加工制品的研制和开发。至今除人参蜂王浆等少数产品外,吉林省在人参饮料、功能性系列保健品的市场开发方面基本上是空白,整体上仍处于卖原料参阶段,缺少新产品和市场的深度开发。虽然不久前卫生部调整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人参被列在首位,可以“有限度地用于保健食品中”。但这个“有限度”的含糊表述,不具备可操作性,会导致滥用或地方主管部门为谨慎起见不予批准的后果。有关部门应尽快并慎重地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的角度,确定各类食品中人参的合理添加量等科学标准,从而使含人参的食品、饮料、药品等产品轻装上阵。
应该承认,吉林省在人参研究领域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人参专家,在人参药理药化研究、生产栽培等方面的科研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吉林省研制的“人参精”与从人参中提取的Rg3单体“参一胶囊”,均是科技含量极高的终端产品。吉林省各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围绕人参产业开展的项目攻关,也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然而,全省原有的100多家人参加工企业中,多数已经运转失灵,成果虽多却乏人问津,研发与生产转化严重脱节,科研成果没能应用于生产。针对人参遭遇的种种体制性瓶颈,应尽快制定人参管理办法,用法律手段解决人参生产、加工、产品开发等问题,明确各级参业主管部门,建立目标一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统一协作的管理机制,把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统一起来,研究建立一种科学的管理机制。同时,强化参业协会的作用,使协会真正成为生产、加工、科研、经营者交流的平台。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10月底,全国首家人参商会——吉林省人参商会在长春挂牌。商会的成立,可以协助政府部门加强人参资源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价格管理,执行政府的人参保护及开发利用的长远规划,树立人参品牌形象。
吉林省人参产业经过了长期的震荡徘徊,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刷下,淘汰了生产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管理方式落后的群体,整个产业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在产销规模上,吉林省人参具有左右国际人参市场的绝对优势;在价格因素上,吉林省人参具有生产成本低,市场竞争力强的比较优势;在科研层面上,吉林省从事人参科研、教学单位相对集中,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人参专家。更为重要的是,人参作为吉林省的优势产业,目前正面临难得的机遇,一是国家政策的支持,给人参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也给人参的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药物的选择方面,由过去的注重化学药物转向天然植物药物,在防病治病方面,由过去的被动治疗转向积极预防和保健,而人参具有药用和保健的双重功效,正好符合了人们的这种心理需求。这为人参在药品和保健品领域的深度开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韩国取消人参专卖管理后,打破了旧的国际市场竞争格局,也为吉林省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有必要指出的是,吉林省人参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维护了当地的人参品牌形象,促进了人参产业发展。吉林省近年来也加强了人参生产管理,推广了“低农残人参生产技术规程”和“吉林长白山人参”国家强制性标准,使人参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加大了科技投入,使人参精深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更高,附加值更大。我们认为,吉林省人参产业具有非常好的研发基础和产业基础,只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不断地加大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人参产业重塑辉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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