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对财政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继1998年我国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之后,再次转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本次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着力于加大投资、税制改革、调整分配格局、改善民生和支持创新共五个方面。
首先是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中央政府增加的投资,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灾区恢复重建等。
其次是推进税制改革,实行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具体包括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研究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第三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促进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包括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标准,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支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等。
第四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是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巩固和强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等。
第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大对基础性和公益性科研的稳定支持力度。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