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9日消息(记者郑颖 通讯员张强 崔玉平) 2009年1月11日春运以来,包头铁路公安部门认真落实“三品”查堵措施,先后在包头、包头东两大客运火车站查获携带“三品”进站上车的旅客达一百余人,收缴旅客违禁携带的“三品”300余件,查获的“三品”主要为油漆、打火机气体、发胶、摩丝、可燃性化学添加剂、可燃性建筑用料及管制刀具等物品,携带这些物品进站上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包头铁路警方呼吁广大旅客出行时自觉遵守铁路相关规定。
严禁进站上车物品:煤油、汽油、酒精、火药、雷管、鞭炮、发令纸、毒蛇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国家禁止携带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及动物、会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限量携带物品的规定:考虑到人民生活的需要,对于少量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需的物品,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限额携带上车:(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规定:携带品的免费重量:儿童(含免票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轮椅免费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