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历届党代会 |
|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
|
中广网 01月25日 17:53 |
[打印本页] [推荐给朋友] [字号 大 中 小] [关闭] |
1922年7月16日-23日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高君宇、王尽美、向警予、施存统、项英、邓恩铭、邓中夏、张太雷等12人,代表195名党员。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阐明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制定了党的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9个决议案:(一)《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二)《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三)《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四)《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五)《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六)《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七)《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八)《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九)《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并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委会委员,邓中夏、向警予、李达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推选为委员长,蔡和森任宣传委员,张国焘任组织委员。
中共二大会址之一: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
(图片选自人民网) |
|
来源:人民网 责编:王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