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15日-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026人,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候补代表86人(另有21人未到会)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朱德、董必武等作了重要发言。大会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1962年)的建议》。会议主要确定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提出了国内主要矛盾的新结论,作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二、坚持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方针;三、强调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四、着重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问题,重申了党反对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会议选举了中央委员会正式委员97人和候补委员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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