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余津京 邱翔 蔡波 王钥)中国广播网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今天推出“十七大报告解读”系列独家视频访谈,专访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罗文东和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建与政治研究室主任陈志刚,畅谈十七大报告中有关《制度建设对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作用》等方面的话题。以下是访谈视频和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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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访谈文字实录
嘉宾简介:
罗文东:1967年12月生,四川射洪人。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当代资本主义研究室主任、所长助理,重庆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国马克思主义二部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 。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学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战略研究”、“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的历史发展和实践运用研究”等课题。曾在全国性报刊发表 《形成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人民日报》2002年6月13日)、《坚持不懈地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光明日报》2006年11月12日)、《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经济日报》2003年3月24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5期)、《论经济全球化与超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发展》,《高校理论战线》2006年第3期、《人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2004年第6期)等论文60余篇。撰写和出版的著作主要有《人道主义与现代化》(合著)、《新时期职业道德读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念论》、《邓小平社会主义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编)、《当代资本主义新论》(主编)等6部。
陈志刚:男,1972年生,北京大学哲学博士(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与政治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理论、党建理论。主要科研成果有《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技术批判思想之比较》(《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2期)、《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未来理想社会》(《人文杂志》,2002年第2期)、《交往理性思想:批判与乌托邦》(《教学与研究》, 2004年第11期)、《透过“权力的眼睛”的理性批判思想》(《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马克思理性批判思想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理性化的分析与批判》(《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现代性的超越》(《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7期)、《非物质经济与社会变革》(《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等论文20多篇。译作有《反对资本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出版)、《哈贝马斯》(中华书局,2002年出版)、《领导学的新视野》(《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出版)、《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年出版)、《公共协商和文化多元主义》(《协商民主》,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出版) 、《父权制的终结》(《认同的力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年出版)。目前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公正问题研究”。
主持人:各位观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十七大报告解读系列视频访谈节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两位嘉宾是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罗文东教授,还有陈志刚主任,欢迎二位来到我们的演播室接受采访。首先和我们广大听众网友打声招呼吧。
中国社会科学院罗文东研究员(中)、陈志刚博士做客中国广播网视频专访。
罗主任:各位网友,上午好。
陈主任:各位网友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学习交流。
主持人:再次欢迎两位,我们知道罗教授和陈主任在法制和制度建设方面有着非常深的研究,希望今天二位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精彩解读。
首先问罗教授一个问题。我们知道十七大报告中对法制和制度这两个词提到了很多次。刚才采访之前我做了一个小小的统计,其中在十七大报告中“法制”这个词被提到15次,“制度”被提到85次,加起来就是100次。罗教授,您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法制和制度为什么会如此高频率的被提出来呢?
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制度,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制度建设
罗主任:这主要是因为法制和制度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大家知道,在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召开的十七大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在这次大会上,做出了两个历史性的决策: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其中,科学发展观可以说是十七大的灵魂,是贯穿十七大报告的一条主线。
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指导方针,确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你刚才讲十七大报告100次提到法制和制度的问题,我感到这是我们党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要的信号,也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动向。
中国社科院罗文东研究员:法制和制度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制化。这足以说明法制或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在五年以前,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的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前不久召开的十七大,又针对新世纪新阶段人们扩大民主、健全法制的新期待,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确定为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由于法律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们要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我们建党100周年的时候,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制度,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这就是十七大报告反复强调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的一个根本原因。
主持人:感谢罗教授给我们带来的精彩分析,接下来我还请您给我们大家解读一下法治和制度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罗教授:简单的说,法治和制度是一种包含的关系,法制包含于制度之中。
所谓法治,是指以“法的统治”为主要特征的国家治理方式,也是指一种人们视法律为最高权威和普遍遵循的规则的文化价值观念。虽然古今中外人们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但是作为一种政治主张,一般都要求法律在国家的统治中占有权威的地位,要求人们严格依法办事。时至今日,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要法治不要人治的观念,可以说是已经被大家广泛地接受了。
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这可以说符合现代政治发展的趋势,也顺应了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的需要。
所谓制度,一般是指两层含义,一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程序和行为规则,比如说工作制度,财政制度等等。二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体系,比如说封建宗法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等。而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制订的,由国家政权作为保障的行为规范,人们统称为法律。
现在,人民往往将法律、制度统称为法律制度,包括一个国家全部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等各个环节。法制比制度的内涵更加丰富,但法制的外延比制度的外延要, 所以法制往往包含在制度当中,而且是制度里面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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