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广告师考试开考
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广告师考试于6月11日至12日首次开考。考试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2万多名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
据介绍,广告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首次举行的是助理广告师、广告师两个级别的考试,高级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的具体办法尚在研究中。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和《广告专业实务》2个科目。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按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分别进行考试。凡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授予相应级别、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实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聘任其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托中国广告协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