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工作委员会
关于优秀广播广告作品评析活动的通知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告信息工作委员会第三届优秀广播广告作品评析活动,将于2011年5月下旬在西安进行,由陕西台、广东台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作品必须是送评单位自己编播制作、组织编播制作或编审的,并在2010年或今年5月以前播出的广告作品,每条广告长度不得超过60秒。
2、根据广电协会要求,每次评析活动只能有百分之五十入围,为使各参评台重点作品有更多机会入围,请各台多报送作品。
3、本届评析分三大类:商业、公益、形象类。形象类是指各台、各频率、栏目等自身的形象宣传的广播广告。
4、本届评析除设一、二、三等奖外,还将增设策划创意、音响制作两个单项奖,希望各台送评时也给予考虑。
5、本届评比的音频征集,统一采用网上填报上传方式。录制好的音频、作品文稿电子文档以及相关资料请登陆http://rgdggbadpb.w21.ivip.cn传广东台,截止日期为5月13日。
广东台联系人:曾智文 联系电话:020-26185961,13022078303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广告信息工作委员会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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