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广播影视投融资集中七领域
“广播影视投融资主要集中在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七大领域,分别是电影、电视剧、有线网络、动漫、纪录片、可制播分离的电视节目和新媒体。”
臧具林(广电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介绍说,2009年9月,国家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和金融支持力度。今年3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细化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方法、途径和手段,完善了相应的配套机制。“这两份文件标志着,一个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机制已经悄然浮出水面,建设完整的广播影视投融资体系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臧具林说。
投资发展纪录片正当其时
“近年来广播影视积极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规定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都对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开放。”臧具林表示,广播影视投融资主要集中在产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七大领域,分别是电影、电视剧、有线网络、动漫、纪录片、可制播分离的电视节目和新媒体。
近年来我国影视动漫产业高速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动漫大国,去年我国动漫作品产量已经达到17万分钟,原创节目开发制作和衍生品营销对投融资方面有迫切需要。“广电系统有四大产业,分别是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漫,应该说这几块发展得非常好,我们希望加大动漫方面的投融资力度。”
纪录片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各国经营来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看纪录片的人越多。新媒体代表广播影视未来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是当前新媒体业务发展的两个重点,也是新媒体领域吸收投融资的主要领域。
鼓励上市企业并购和重组
臧具林表示,大力拓展广播影视产业融资渠道的主要措施包括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银行贷款、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利用社会民营和境外资本。
近年来,银行信贷已成为广播影视产业融资主要方式,贷款规模越来越大,信贷产品越来越多,国产影片《集结号》、《非诚勿扰》,通过采用全球票房收益和质押等方式获得银行1亿元的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给予长期贷款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信用额度方式向广播影视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提供了200亿元融资支持。可以预见,随着广播影视迅速发展,金融机构参与广播影视发展热情将进一步激发,信贷产品将进一步创新,投资规模将进一步加大,授信模式将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在广播影视产业融资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已有8家广电企业成功上市,一些广电企业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下一步将推进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的广播影视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广播影视企业的债券和股权,积极利用投资资金、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实现广播影视产业与资本市场的直接接轨。
当前,社会、民营和社会资本投资广播影视的积极性很高,广播影视产业正在成为各类资本竞相追逐的热点和富矿,特别是在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生产领域,民营投资比重正在迅速增加,已经成为影视发展的重要力量。
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如何健全完善广播影视投融资体系,臧具林表示要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和业务合作,积极向金融机构介绍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情况,及时提供广播影视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息,促进银政企合作,同时与金融机构签署开发性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金融机构和广播影视企业的合作。
同时,加快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是金融支持广播影视产业的制度基础。广播影视因为历史原因都是事业单位,承担国家喉舌功能,所以现在对于我们来讲有一个转企改制的问题。”他说,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积极推动广播影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融资主体。
此外,加强投融资的制度保证。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评估和分担机制,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通过银企联合和银文联合,解决广播影视企业可供抵押实物较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变现难、抵押担保信用程度低等问题,积极探索发挥产权交易所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为知识产权拍卖和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为广播影视充分利用手中的无形资产进行融资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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